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日前,最高检公布了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结果。上海许垚故意杀人、投放危险物质案等获评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庭审“十佳”案件,河北许子谦故意杀人案等获评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庭审“优秀”案件。其中,四川入选2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着力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指示要求,切实提升重罪检察条线检察官出庭能力水平,最高检第二检察厅组织开展了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庭审评选活动。
据了解,此次评选全面征集2023年5月4日至10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参评案件需要符合三项要求:一是案件类别限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除外)和故意杀人、抢劫、涉毒品等犯罪案件,且属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二是案件应当具有代表性、示范性且对抗性较强,能充分展现出庭检察官证据体系构建能力、指控犯罪能力、法庭辩论驾驭能力、释法说理能力、应对庭上突发事件能力等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综合素能。三是案件庭审活动有利于展示新时代检察官公正司法、昂扬向上、业务娴熟、敢于担当的良好形象。
评选通知下发后,各地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荐。评选过程中,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不仅组织多地法律素养好、出庭公诉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交叉审查、集中评议,还在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召开检察官会议进行讨论,经过层层评比,最终评选出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庭审“十佳”案件10个,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庭审“优秀”案件15个。其中,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办理的四川赵棋故意杀人、保险诈骗案(出庭人员:刘琴、赵路云),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检察院办理的四川谯永忠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出庭人员:李青妃、王旭、梁渠广)入选全国重罪检察优秀庭审“优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