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英雄帖!省消委公开招募“3·15”志愿者

  
2024-01-12 16:00:53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1月12日,记者从省消委获悉,依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管理办法》规定,省消委现公开招募“3·15”志愿者,共同开展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报名者需符合以下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常年居住成都,年龄18-65岁,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为人公道正派,自愿以消费者的身份无偿参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简称四川省消委)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并签订《“3·15”志愿者承诺书》;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常见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15”志愿者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内容。协助四川省消委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不断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理念。积极参加四川省消委消费维权活动,关注消费信息、消费热点及维权难点,向四川省消委提出建议和意见。由四川省消委推荐,参加涉及消费者权益的听证会等,客观、公正地表达意见。受四川省消委委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商品服务监督检查等,及时、主动向省消委和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协助四川省消委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报名者需准备以下材料:一是《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报名表》;二是身份证复印件;三是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页);四是学历证书复印件;五是《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承诺书》。

请于1月26日前,将以上材料寄送四川省消委秘书处(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四川工商大厦2号楼4020室,任先生收,联系电话15692888450),或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sc315xw@163.com

承诺书及报名表下载详见省消委官方微信公众号。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