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可公证遗嘱 兄妹俩对簿公堂

  
2024-01-04 11:35:04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昌文

父母在世时留下公证遗嘱,待二人去世后,夫妻二人名下的房屋由女儿继承。1月4日,记者从邛崃市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老人儿子认为公证遗嘱无效,兄妹俩为了父母生前的房产对簿公堂的遗嘱继承纠纷案。

2023年10月底,家住邛崃市袁某慧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亲哥哥袁某陶和四个舅舅起诉至邛崃市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确认父母生前留下的房屋属自己所有,袁某陶和四个舅舅应当协助自己办理案涉房屋的不动产变更登记。

兄妹俩的这次遗产继承纠纷的起因还得从十多年前说起。新世纪初,因城市建设需要,袁某慧袁某陶父母(袁某云、何某英)位于邛崃市城区原北环路的房屋被列入拆迁安置。随后,袁某云、何某英用拆迁安置款购买了邛崃市临邛镇某小区一套房屋。因何某英长期身体不好,钱都用在看病上了,没有钱装修房屋,女儿袁某慧便花钱为父母装修新房。本来袁某云、何某英夫妇和儿子儿媳达成协议,由儿子儿媳尽赡养义务,但当二人搬到儿子家才住20余天,就被“赶”了出来。随后,女儿袁某慧主动承担起了赡养父母的责任。

担心在自己百年之后子女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2008年11月11日,袁某云、何某英夫妇二人到邛崃市公证处立下了公证遗嘱:在二人都去世后,将二人名下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某小区的一套房屋由女儿袁某慧一人继承,除袁某慧外其他任何亲属都不得享有继承权(包括房屋内所有家电设施等一切物品)。

在女儿的精心照料下,何某英与袁某云先后于2017年11月17日、2020年2月14日去世。父母去世后,袁后慧先后多次找到哥哥袁某陶和四个舅舅协商房屋过户相关事宜,都没有得到配合。一气之下,袁某慧与于2023年10月底将哥哥和四个舅舅起诉至邛崃市法院。

庭审中袁某陶辩称,不同意妹妹袁某慧的诉讼请求,因为《公证书》是否真实自己并不清楚,而且母亲的身后事,自己也一起在处理。袁某陶认为,兄妹俩应当商量解决房屋的归属问题。兄妹俩的四个舅舅均表示,房屋到底归谁并不清楚,但是兄妹俩应当协商解决此事。

法院审理认为,袁某云何某英生前办理公证遗嘱,继承人应当按照遗嘱内容分配财产。袁某陶以不知道父母生前办理了公证遗嘱为由主张公证遗嘱的真实性问题,没有依据。

最终依法判决被继承人袁某云、何某英所有的位于邛崃市临邛镇某小区的案涉房屋全部归原告袁某慧继承;被告袁某陶及四个舅舅须协助袁某慧办理上述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