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案”当事人已经提起上诉

  
2023-12-28 17:07:26
     

12月28日,记者从“成都地铁被诬告偷拍案”当事人@追风小叶QQQQ 何先生的微博获悉,他提起的二审诉讼已被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受理。何先生在微博上写到“漫漫维权路,一直在路上,二审~~”


12月12日,备受关注的“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事件”当事男子维权一案当日一审宣判。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判决认为,两女子不构成对当事男子的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当事男子何某某要求罗某某、曾某某(两女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今年6月11日晚,当事男子何某某乘坐成都地铁从犀浦前往世纪城。同车乘客罗某某、曾某某发现何某某鞋面有闪光点,怀疑是偷拍“摄像头”,随后双方产生争执。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后,民警证实何某某的鞋子中并未藏有偷拍设备。当事两女子罗某某、曾某某给何某某当场道歉,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当事人何某某认为,两名女子在得知他并未偷拍后,也没有对他进行诚恳的道歉,于是将两名女士告上法庭,并追加成都地铁作为被告。

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