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没想到检察机关会关注外来物种,做了这么多利民的事。”12月22日,成都市政协委员刘毅在参加完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事)例新闻发布会后感叹道。会上,成都市检察院围绕“检察为民做实事”主题,向社会公开发布17件典型案(事)例,涉及外来物种破坏生态环境、农民工欠薪、残疾儿童权益等多个民生议题。
今年8月,成都市检察院决定开展“做好检察为民十件实事”专项工作,明确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强化公民个人信息检察保护、依法守护老弱病残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等十个方面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以及惩治、保护、预防等职能作用,用足用好保障民生的检察工作举措和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此次评选活动共收集全市两级检察院报送的案(事)例104件,经过邀请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环节,最终选取典型案(事)例17件。这17个典型案(事)例不仅涵盖专项工作中列举的“十件实事”,同时还涉及促进社会治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保障安全生产、办好民生案件等重点领域,突出体现检察机关一体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履职手段取得成效。发布会现场,来自高新区检察院、新都区检察院、郫都区检察院、都江堰市检察院的四名检察干警分别对4件检察为民重点案(事)例进行介绍展示。
记者注意到,该批案(事)例突出强调解决不同主体关心关切的重点涉法涉诉民生问题。有的聚焦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等方式,守护老弱病残特定群体、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如武侯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23人诈骗案。该案通过严厉打击面向老年人群体高价出售假冒收藏品犯罪行为,促使积极退缴赃款,帮助受骗老人挽回资金损失5500余万元。有的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如双流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在依法办理的同时,溯源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原因,针对未成年人抚养费未及时足额支付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法律监督的“撬动”作用,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同时,该批案(事)例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在融入社会治理方面的主动作为,有的体现检察机关通过履职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如郫都区检察院督促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防止福寿螺入侵行政公益诉讼案。本案中,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对发现的生物安全风险及时督促主管部门开展综合整治,有效促进成都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改善,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有的体现检察机关主动回应群众诉求,提供优质便民利民检察服务,如金牛区检察院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行机制。他们拓展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一窗口全平台”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实现群众信访案件依法高效办理。
当前,成都市两级检察机关正以“项目化”“清单式”逐项推进“检察为民做实事”工作,确保做出成效。
案例一:为被“假藏品”骗老年人挽损5500万元
【基本案情】
2013年至2017年期间,李某在成都市武侯区、锦江区以他人名义成立多家收藏品公司,招募员工面向老年人群体高价出售《中华纪念银钞大全套》《翰墨丹青》等60余种假冒收藏品。截至案发,李某等23人出售各类产品,销售金额达6886万元,被害人达692人。2023年4月1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李某等23人犯诈骗罪,处十二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判决已生效。
【履职过程】
检察机关持续引导侦查,夯实指控犯罪的证据体系。
一是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关键情节、重点内容梳理出李某等人以销售虚假收藏品的方式骗取老年人财物的欺诈手法;二是厘清多家收藏品公司及各被告人之间的隶属关系,证实李某为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等23人是以公司为掩护的犯罪团伙;三是会同公安机关充分研究评估案情,将追查涉案资金流向作为重要侦查方向,为指控犯罪夯实证据基础。
跨区域协同追诉,务求精准全面指控罪行。该案由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立案侦查后,初核涉案资金达700余万元。承办检察官深入挖掘涉案线索,发现李某等人在本市锦江区以同样手段实施诈骗,于是联系锦江区公安分局开展跨区域协查,两次补充起诉犯罪事实,追加认定犯罪金额6100余万元。对于主犯和积极参与者,按照全部犯罪事实提出量刑建议,彰显检察机关切实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力度。对于参与作案时间短、地位作用小、主观恶性低、真诚悔罪、如实供述的被告人,采取分级评价的方式,以个人销售金额作为量刑基准,并充分考量退赔退赃情况,做到罚当其罪、量刑适格。
全力追赃挽损,有效守护群众“钱袋子”。主动向审计单位借力,准确界定涉案财物,追查资金去向,引导公安机关扣押涉案财物4500余万元;同时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好释法说理,促使各被告人积极退缴赃款970余万元,最终挽回80%被骗损失。2023年2月23日,被害人代表专程到武侯区检察院赠送锦旗,表达了对检察机关追赃挽损工作的肯定。
【典型意义】
该案是一起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诈骗犯罪,犯罪分子假借收藏投资名义骗取“养老钱”,涉案人员多、金额巨大、影响恶劣。检察机关坚持“应追尽追、能追尽追”原则,通过深挖彻查引导追加遗漏犯罪金额、借力专业技术人员引导及时查扣财产、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引导主动退赔,成功为692名被害老年人挽回经济损失5500余万元,追赃挽损率达80%。此类案件也警醒广大老年人群体,在收藏投资前一定要多征求家人朋友以及专业人士意见,充分考虑收藏项目的真实性和风险程度,不可轻信推销宣传盲目投资。
案例二:做好外来物种入侵的“吹哨人”
【基本案情】
郫都区承担成都市区90%以上饮用水供应任务,辖区柏条河是成都市饮用水源地,河岸周边是粮食主产区。福寿螺被农业农村部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且繁殖速度快,极易泛滥成灾,危害水体环境和水稻等作物生长。针对该区域青杨湿地福寿螺入侵问题,郫都区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促成职能部门、乡镇村社、行业专家、人大代表等多方联动,累计开展福寿螺清理20次,目前该湿地内福寿螺首轮清除工作基本完成,有效守护饮用水源地和周边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安全。
【履职过程】
主动发现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治理。该院通过日常巡检发现,青杨湿地存在大量福寿螺虫卵,经专家评估,湿地内福寿螺形成一定规模,已影响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如任其发展,还会通过灌渠危害下游粮食主产区、破坏本地水生生物多样性。针对此问题,该院向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福寿螺治理。
持续跟踪防治,联合专家会商破解根治难题。为推进治理顺利开展,组织相关部门、邀请专家,针对水源保护地特殊治理要求研讨,制定通过清淤、晒塘、拦网拦截、人工捡拾等物理方式防治的专项方案,明确需多轮治理才能有效遏制扩散。同时促成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与农科院专家达成合作,对福寿螺科学防治等工作持续提供技术指导,督促向相关乡镇、村社印发防治指导意见,形成联防联治合力。目前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牵头制定了全区福寿螺防治方案,落实了防治经费,正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借助代表力量,做好外来物种入侵的“吹哨人”。为确保防治实效,邀请人大代表现场调研、督导20余人次。实地督导后,人大代表持续呼吁关注福寿螺入侵等生态保护问题,在成都市“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中提出观察件,受到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目前已在全省、全市开展以福寿螺为主的外来物种入侵专项普查,下一步将开展专项治理。
【典型意义】
福寿螺等外来物种因在稻田、湿地、灌渠等不同生长环境,其监管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检察机关主动履职,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对发现的生物安全风险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避免随繁殖、传播而危害更大区域,有效促进成都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改善、生物多样性恢复,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同时积极争取代表委员支持,着力提升生物安全防范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