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周葱
南充一位女士在离职后,花了3个多小时退了600多个工作群。经过媒体报道后,这个数字着实触动了很多人。谁没有一把工作群啊?引发了那么多人的共鸣,只能说打工人苦工作群久矣!
当然,这位女士的群太多了点。据介绍,她从事商场地产设计工作,每个商场有数百个店铺,需逐个审核店铺设计图纸,因此累积了600多个群。因为每天要随时回复信息,所以神经成天都紧绷着。
例子虽极端,但也揭示了职场现状。按理说,移动通信时代,这些群的确带来了某些工作便利。但随着工作群越来越多,很多时候它有点变味了。
比如单位内部,明明可以面对面沟通、几句话讲明白的事,也要马上拉个群。加上公司有大群,部门有小群,项目有临时群,客户有对接群……于是乎“群”雄并起,职场人如处十面埋伏,疲于应付。
又比如有些领导很重视群,布置个工作要求部下马上回复,否则就要问责你的工作态度。工作群这么多,而职场人总要干事,不可能随时盯着手机。这种苛求及时回复的领导,真的是让下属很难办。员工成天担心回复不及时,又有多少时间专注在做事上呢?
不过,这些都还不算最头痛的。职场人最怕的是工作群成为“紧箍咒” “追魂索”,下了班还不放过你。本来下班后商量几句工作的事也不是不可以,但不少领导或者老板完全把工作群当成了无限延伸的办公室,常常要员工下班后仍然长时间汇报、干活。有时领导深更半夜突然想起个事,也要在工作群问询安排,感觉打工人都不需要休息的,这工作群也太好用了!
如此公私边界不分,这样的工作群,不仅仅是领导人不人性的问题,其实已经涉及到法律管辖范围了。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的,在保障其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随着法治的推进,这些年明目张胆让劳动者加班的情况已大为减少,但钻空子搞“隐形加班”的依然不少,而那些下了班后还“热闹非凡”的工作群,正是典型事例。
对于工作之余长期被工作群“追杀”的职场人而言,有相关法律的保护,对上级没完没了的工作要求,不必一忍再忍。今年6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中,以案例判决的方式,认定劳动者长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以外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工作,属于“隐形加班”,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科技在飞速发展,劳动形态也在不断变化,这也为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即如何在运用科技手段的同时,保护劳动者的尊严和权益不受到践踏和伤害。而对各位领导和老板而言,尊重劳动者、增强法治意识,应是内心必须要有的基本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