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重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12月7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12月4日下午13时40分许,乐至县公安交警在乐安璐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M号的小型轿车行驶速度不稳,形迹可疑,交警立即上前将其拦下,进行常规检查。
首先,通过呼吸式酒精测试排除该驾驶人没有饮酒驾驶;随后,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人称:“没有驾驶证,现在正在考试。”驾驶人面对民警的多次询问,并未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略带“挑衅”地说:“把我关起嘛!”
经过详细的调查得知,驾驶人张某驾驶车辆搭载妻子,从安岳县永清镇出发到乐至县城来买东西,自己并没有考取过驾驶证,而坐在车上的张某妻子也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不以为然。交警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同时,对张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正在考驾照不等于取得了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