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日,简阳法院对一起离婚案件纠纷中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当事人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家住简阳市的李女士和丈夫魏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小丽跟随母亲生活,由父亲魏某每月支付800元生活费。李女士从事家政保洁工作,勉强可以维持母女俩的生机。2023年初,小丽的生父魏某突然中断支付生活费,不久后,年幼的小丽又被诊断出患上胆汁反流性胃炎、贫血等疾病,李女士为了照顾女儿无法离家工作,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小丽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试图约谈魏某就小丽的抚养费问题进行协商,但魏某均以在外地出差等理由进行推脱。甚至谎称钱已转入微信账号,但微信账号已被法院冻结无法转出,诱骗女儿小丽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微信账号的冻结,当得知这只是父亲的谎言后,小丽对自己的父亲充满了失望。
谎言被戳穿后,魏某直接人间蒸发,不仅不再过问女儿的生活,也毫不掩饰其对法律的漠视,直接在电话里对法官宣称“来抓我呀”。
经过缜密调查走访,简阳法院迅速掌握了魏某的行踪,成功将其拘传到案。因魏某违反报告财产制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宣布对魏某司法拘留15日。就在被拘留当日,魏某立即改变了态度,缴纳了全部抚养费。同时,在法官的不断释法说理之下,魏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签下悔过书,承诺一定按期足额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