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一企业频繁失窃,原来是 “内鬼”多次作案

  
2023-11-29 19:31:18
     

高压危险!请勿靠近!这是每个变压器旁,都会标明的“警示”,可偏偏有人剑走偏锋,将“黑手”伸向这危险的高空禁区,想要盗窃变压器借机“暴富”……

记者11月29日从凉山警方获悉,近日,凉山州公安局白鹤滩分局接到辖区企业员工报案,称其单位存放于拌合站和转料场的3台变压器被盗。据介绍, 被盗的3台变压器,价值20余万元。



实地勘察,研判作案主体

接报后,该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往案发现场。经勘查,发现被盗物品存放于单位场地内,较为隐蔽,变压器连接着电源,可正常使用。显然,嫌疑人十分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存放物品相关信息,且盗窃目标明确,有进出场地大门不受限制、挪动公司财产不被怀疑的身份条件。民警依据办案经验判断,“内鬼”多次作案的可能性极高。同时,被盗物品重量高达几吨,肯定有起重设备参与盗窃,作案主体的搜索范围进一步缩小。

循迹追踪,锁定作案人员

由于案发现场未布设监控、管理较为松散,办案民警只能以案发现场为圆心,扩散式寻找有价值的视频监控,顺利追踪到作案人员吊运被盗物品的吊车线索,办案民警立即对吊车驾驶员倪某进行传唤。经审讯,案情轮廓迅速清晰明了,作案人员身份浮出水面,系该企业拌合站员工王某伙同废旧收购站老板普某,由普某联系吊车司机倪某,实施多次盗窃。

深挖细查,连续破获4案

前期调查工作顺利完成,办案民警及时开展抓捕行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经审讯得知,普某联系王某一起实施盗窃,经过前期踩点,2023年9月24日21时许,王某负责将吊车司机倪某带至现场,由倪某驾驶吊车把变压器运至普某事先准备好的货车上,随后普某将变压器运至某废品收购站拆解,事后普某微信转账给王某7000元,微信转账给倪某600元。

2023年9月27日晚22时许,普某与王某故技重施,二人在荒田拌合站内将两台变压器断电后进行拆卸,再由事先等候的倪某驾驶吊车把变压器运至普某准备好的货车上运走。事后,普某微信转账给王某20000元,微信转账给吊车司机倪某1000元。之后,普某将两台变压器暂存,2023年10月10日,因办案民警通知普云花前来配合调查,普某知道事情败露,为减轻罪责,托人于当日晚20时许将两台变压器运到荒田拌合站返还给被害单位。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其在白鹤滩水电站施工区荒田营地2次盗窃变压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了另外2起盗窃滚筒的犯罪事实。

目前,上述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白鹤滩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案件的告破也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余万元。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