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何也觅
虚构民事纠纷套取住房公积金,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调解书及立案执行,严重妨害司法秩序。近日,广元市利州区法院对一起通过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的案件公开宣判,徐某、胡某、何某三人犯虚假诉讼罪并被判处相应罚期。
该案被告因不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便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提起民事诉讼,企图套取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利州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对其进行定罪处罚。
虚假诉讼是诚信缺失在诉讼领域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为进一步加强诚信诉讼,引导诉讼参与人正确行使权力,利州法院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推行诚信诉讼承诺制度,要求当事人在递交起诉材料时,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承诺在诉讼活动中所作陈述均为真实意思表示,知晓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