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娜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1994年犯盗窃罪被判了九年、2020年又因盗窃被判了一年二个月,今年,他又因为偷东西栽进了蒲江县……日前,蒲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郑某连续潜入该县朝阳湖镇附近的几个村庄,盗走了十几户村民家里的猪饲料,以及一些村民甚至丢了汽油机、三轮摩托车、饲养的鸡、腊肉等。最终,蒲江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郑某“三进宫”。
经调查,去年4月25日凌晨,郑某到蒲江县朝阳湖镇某村户家里盗走了6袋猪饲料,6月18日凌晨又到雅安市名山区某村户家里盗走了8袋猪饲料自此开始,每隔十几天,郑某都会到附近村民家里盗窃东西,直至2023年2月案发,被告人郑某共作案13起,盗窃不同品牌的猪饲料共计67袋半、汽油机1台、三轮摩托车1台、公鸡7只、母鸡12只、腊肉30斤,经鉴定,以上物品共计18309元。
“偷猪饲料干嘛?”“喂我的猪了。”“鸡呢?”“有些我自己吃了,有些我卖了。”“车呢?为啥偷车?”“我的车半路坏了,刚好看到有,就“换”了车。”庭审现场,法院对细节进行了梳理。
蒲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郑某系累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郑某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自愿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宽处理。
最终判决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经调查,早在1994年,郑某就因为盗窃罪被判入狱,2020年,又再次因为盗窃在雅安落网,刑满释放后,仅仅过了几个月他便开始在蒲江县动手,又开始进行盗窃,就连办案人员都直呼,真是盗窃成瘾、屡教不改。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想获得金钱,必须通过合法途径和正当劳动,切不可走“歪门邪道”,企图不劳而获,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警示不法分子,不要心存侥幸,勤恳合法赚钱才是真,一旦触碰法律底线,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在此,也提醒广大群众加强防范意识,看管好财物,严防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