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徐婷婷
11月22日,最高法公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起,到11月28日止。据最高法,公示期间如对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在8:00-17:00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
电话:010-67557987
传真:010-67556348
电子邮箱:xuanjiaobu2000@126.com
四川法院有10个先进集体及9个先进个人入选,名单详情如下:
四川入选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候选对象名单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荣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
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叙永县人民法院摩尼人民法庭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井研县人民法院研城人民法庭
通江县人民法院沙溪人民法庭
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
四川入选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名单
张 月(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李 敏(女)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青小丁(女)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毛 刚 阆中市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
陈建强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贺 毳(女)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处副处长
高玉丹(女)天全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
朱 璐(女,藏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
苟 刚 泸定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三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