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11月16日,省检察院公布2023年1至9月四川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今年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6万人,决定起诉5.38万人。
刑事检察
批准和决定逮捕1.96万人
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6万人;不捕1.72万人,不捕率47%。共决定起诉5.38万人,不起诉1.82万人,不诉率25%。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9%;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
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方面,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4200余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600余件次,监督采纳率96%;共提出抗诉28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220余件,占审结总数的88%。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80余件次,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99%。
在刑事执行检察方面,全省检察机关1至9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4280余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1800余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1480余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监督意见1280余件。
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70人。
民事检察
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40余件
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40余件,提出监督意见370余件,其中提出抗诉1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50余件。抗诉改变率97%,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81%。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74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5%;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510余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2%。全省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310余件。
关于民事支持起诉情况,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070余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050余件。
行政检察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700余件
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10件,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30余件,同期采纳率98%。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350余件。1至9月,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700余件。
公益诉讼检察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40余件
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40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300余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5340余件。共以诉前程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320件。提起公益诉讼760余件。同期,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支持率100%。
未成年人检察
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90余人
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90余人,不捕1380余人,不捕率为70%,高于总体刑事犯罪23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690余人。
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330余人,不起诉1250余人,不诉率48%,高于总体刑事犯罪23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60余人,占审结数的3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320余人。
知识产权检察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00人
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00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120余人和130余人。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9件。
控告申诉检察
实际开展司法救助2030余人
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64万件;重复信访2960余件。受理国家赔偿申请50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9件。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全省检察机关1至9月共实际救助2030余人。
其他工作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2.32万件
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32万件。其中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1440余件,占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18万件,占94%。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63万件;民事、行政检察类3250余件;公益诉讼检察类2040余件。
关于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1至9月,全省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5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