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Y两支火药枪 74岁老人被查

  
2023-11-14 18:10:48
     

汤志斌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罗某(男,74岁)动手能力很强,7年前居然用钢管、钢筋等材料自制两支火药枪,11月14日,记者从岳池县公安局获悉,70多岁被岳池县公安机关查获,以身试法晚节不保。


据介绍,上世纪八十年代,罗某在外打工的时候,偷偷买回铁砂子、硝等物“珍藏”在家里。

2016年时,他不想浪费铁砂子、硝,便到街上去购买了无缝钢管、钢筋等材料,最终成功制造两支火药枪,后面又用硝等物品自制了火药。

罗某也很佩服自己的动手能力,便用自制的火药枪和火药偷偷射杀跑到自家院坝里来的狗。

近些年来,岳池县公安机关多次宣传主动上交枪支时,罗某都抱着侥幸心理,把火药枪藏在家里更隐蔽的地方。

2023年8月1日,岳池县公安局朝阳派出所民警到罗某家走访时,查获私藏的火药枪、铁砂子和火药等物,经过鉴定,罗某自制的两支火药枪属于枪支,涉嫌非法制造、持有枪支,罗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该安享晚年,罗某却以身试法,晚年之际触犯刑律。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仅仅因为喜爱,罗某用简易材料制造出具有杀伤力的枪支,不惜以身试法。

编辑:徐雯夏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