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南县法院圆满调解一起继母与子女继承纠纷案件,不仅化解了亲人之间的恩怨情仇,还通过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修复了亲情。
古某生前与第一任妻子(已故)育有古某1,后与第二任妻子张某生育古某2,4人共同生活居住,古某1自初中毕业后便外出务工直至外嫁。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建设,古某户下土地、山林、房屋属于淹没区征收赔偿范围,2020年7月,古某在家意外死亡,古某家庭户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70万余元已赔付到张某账户中。古某1认为其应当享有土地赔偿款继承权,遂成讼。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亲属关系,从情理和法理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为了财产而伤害彼此的感情得不偿失。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及古某2给付古某1土地补偿款20000元。
为有力维护家庭和谐,传递司法温情,法官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办案过程之中,注重法理、情理、事理相结合,促进家庭和谐,充分发挥了司法在规范、指引、评价、引领社会主义价值中的导向作用,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提升了人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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