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四川检察机关6个单位、5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

  
2023-11-11 09:12:06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汇聚全社会维权合力,进一步营造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日前,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800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800名个人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四川省检察机关6个单位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5名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

(四川省检察机关)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国家司法救助办案组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检察院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检察院

阿坝州人民检察院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名单

(四川省检察机关)

彭巍  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王娜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陈露  达州市渠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刘英  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骆丽  凉山州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