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地铁被冤枉偷拍”案11月3日开庭 不公开审理

  
2023-11-01 17:17:4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你是不是在偷拍?”2023年6月11日,何先生乘坐的列车到达成都地铁火车南站后,一名女士怀疑何先生在偷拍。而被指偷拍的工具,正是何先生所穿之鞋。衬衣、牛仔裤和那双被指为偷拍工具的“反光运动鞋”,何先生不知道自己的这身装扮,为什么会被认为是偷拍者。

11月3日,何先生起诉该名女士涉嫌诬陷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将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除此之外,何先生还将成都地铁追加为被告。由于涉事女生申请,该案将不公开审理。

事件回顾:

地铁上被“诬陷”偷拍

6月12日下午,何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到网上后引发广泛关注,并表示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发到网上的文字说明显示:2023年6月11日晚,他从犀浦乘坐地铁回家,行至火车南站时,有两名女生看到其鞋面闪烁绿光,指责他鞋面上有摄像头,怀疑在偷拍。

随后,列车安全员赶来,要求何先生脱去鞋袜,并将何先生架下车。在等待警察到来的时间里,何先生被要求单脚靠墙站在乘客上下的扶梯口。之后双方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询问与调查。最终经过警察的检查与测试,发现女乘客自称看到的“摄像头的光”其实是鞋面亮片被广告牌灯光照射反光形成的。当时经过民警检查,就已查明何先生鞋子内未藏有偷拍设备,不存在偷拍的违法行为。

何先生说在派出所其中一名女性给他道了歉,但是很是敷衍。而另外一名女性则毫无表示,拒绝道歉。

何先生将此事发表到网络,经过众多网友出谋划策,最终在咨询了律师之后决定起诉对方,并且追加成都地铁作为被告。

立案开庭:

法院已以“一般人格权纠纷”立案 11月3日开庭

事后,何先生便决定起诉维权,要回自己的清白,也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

8月25日,在一名目击者为何先生提供的书面证词帮助下,他得以成功立案。

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获悉,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此前已受理他与两名女士的“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件。

在何先生的起诉诉求中,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以及赔偿损失。何先生表示,他原本只想让对方赔偿1元钱,后来还是按正常的金额去做了主张。

记者了解到,原本本案应在10月开庭,由于何先生追加了成都地铁作为被告,需要给对方相应的准备时间,所以案件根据正常流程延期。

本案将于11月3日开庭审理,由于涉案女性乘客申请,本次是不公开审理。”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