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实习生 戢涵琴 文/图
日前,成都交警五分局在城北高速出口处开展夜间酒驾查处工作,一辆号牌为川A9***3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检查点时被拦下检查。经对驾驶员唐某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48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在执法现场,当民警要求唐某出示其驾驶证时,他支支吾吾,经民警再三询问,唐某只得承认自己因二次酒驾,驾驶证已被吊销。
经核查,唐某在2021年6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四川乐至交警查处,被依法予以处罚。2023年1月,唐某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成都交警五分局查处,其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这一次,唐某更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次酒驾被查处后,驾驶人多会幡然悔悟,可唐某两次酒驾后却依然不思悔改,不惜以身试法“醉”上加罪,在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交警提醒:酒后驾车危害大,请广大驾驶人朋友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酒后拒驾”意识,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
成都交警表示,下一步,成都交警将持续开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净化全市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