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今(13)日,记者从成都互联网法庭获悉,成都互联网法庭对审理的全国首例影视剧台词声音权纠纷案当庭宣判,二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该案因二被告游戏公司分别在其运营上架的网络游戏中使用原告影视剧声音片段而起。原告诉称,二被告未经其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开发并设计案涉游戏,客观上构成对其声音权益的侵害,并且此款游戏中使用原告的人格元素塑造坏人形象,同时侵害了原告的一般人格权,遂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成都互联网法庭经审理认为,自然人的声音和肖像作为标表自然人的人格标志,具有人格权属性。二被告未经孙红雷本人同意,也未取得孙红雷许可使用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人授权同意,在开发、制作、运营的游戏中使用其声音,构成声音权益侵权。但游戏中人物形象设计来源于影视作品角色设定,在游戏制作中未明显偏离原剧设定。在客观表现上案涉游戏角色指向的是影视剧人物,一般公众的理性认知并未将反派形象的游戏角色识别为孙红雷本人的社会认识和评价,基于识别指向关系的中断,不构成一般人格权侵权。法院判决二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庭审回顾:
9月25日上午10点,全国首例影视剧台词声音权纠纷案在成都互联网法庭开审。此次案件涉及知名演员孙红雷与游戏开发商、供应商成都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
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孙红雷在电视剧《征服》中饰演的角色刘华强的经典台词声音被用于游戏软件《西瓜摊主大战买瓜人》中,而这引发了侵权争议。该游戏以西瓜摊老板为主角,玩家需要使用各种技能来对抗捣乱的买瓜人。游戏开头的台词与《征服》中的买瓜场景完全一致。
本案争议包括:本案孙红雷所主张的行为是否能适用声音权的规定;涉案音频是否具有识别性。
原告孙红雷认为,成都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其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开发、设计该款游戏,客观上构成对其声音权益的侵犯。另外,该款游戏中自己的人格元素被塑造成了在社会上打架、寻衅滋事的坏人形象,其人格尊严未被尊重,客观上构成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犯。
基于上述理由,原告孙红雷请求判令成都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睡神飞科技有限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被告认为:本案孙红雷所主张的行为不能适用《民法典》关于声音权及一般人格权的规定。
其次,就本案孙红雷所主张的涉案音频而言,电视剧的表演活动和声音本身无法分离。如果本案使用的是非电视剧中音频,而是使用孙红雷的音色作为语音包等,方才适用《民法典》关于声音保护的规定。
此外,孙红雷所主张的涉案音频的权利本质还是基于其20年前的表演行为,而非其当下的人格声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