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车超员13人 罚款1900元记12分还涉嫌犯罪

  
2023-09-08 18:08:29
     

傅重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9月7日,记者从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乘车人为了图方便,客车驾驶人为了多一点的利益,超员搭载现象还时有发生;所谓:乘车人员“超”一个,生命安全“降”一格,在“挤”和“顺便”的同时,安全隐患也在悄悄潜伏。

9月1日,安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举报,一辆号牌为川M的小型普通客车超员。交警通过群众的举报视频发现,该车辆核载9人,实载22人(包括驾驶人),超员100%以上,便立即对该车辆进行了调查。经查,容某,安岳人,驾驶的川M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属于农村营运车辆,当日6时许,容某驾驶川M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从镇子镇往驯龙镇方向行驶,在路上不断搭乘乘客,6时30分到达资阳市安岳县驯龙镇车站,当时车辆实载乘客21人。交警立即联系了驾驶人容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容某对自己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员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交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容某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将其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证据资料移交当地检察院。

交警提醒:超员载客不仅会增加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同时使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对于超员乘客来说,没有任何安全防护,相当于将自己暴露在风险中,超员载客是生命难以承受之“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带来极大的危害,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主动拒绝超员、超载的违法行为,千万别让“挤一挤”挤走了安全!

编辑:徐雯夏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