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记者9月7日从美姑县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局成功抓获1名跨区域流窜盗窃作案嫌疑人,破获本地盗窃车内物品案件7起,外地案件3起,涉案总价值达6万余元。
2022年6月以来,美姑县巴普镇连续发生多起“开盲盒”式拉车门盗窃车内物品案。美姑县公安局巴普派出所高度重视,对类似案件串并分析,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侦破。
办案民警对案件经缜密侦查、细致分析,最终确定曲比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28日,办案民警周密布控,迅速出击,在成都将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抓获归案。曲比某某对其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供述,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6月以来流窜美姑、西昌等地以拉车门方式多次实施盗窃,合计价值约6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