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别人车辆汽油给自己车辆加油,刑拘!

  
2023-08-29 11:35:37
     

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洪雅县公安局聚焦群众切身利益,紧盯民生小案,秉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坚持显性用警,最大限度将警力摆到街面,防范和打击各类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近日,洪雅县公安局快速破获一起盗窃货车汽油案,抓获违法行为人1人,挡获作案小货车1辆。

“前天停在停车位上,今天一早准备出车却怎么也打不着火,才发现油箱内汽油被盗了……”8月24日一大早,洪雅县公安局洪川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其停放在城区汇金天地附近停车位的小货车汽油被偷。派出所值班民辅警闻警而动,迅速赶赴现场,并联系车主了解情况,得知陈某于8月22日将小货车停放在车位上,8月24日早上准备出车时发现油箱内汽油被盗。

洪川派出所接警后,随即启动“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案件办理队民辅警调取了案发时间段案发地及周边的天网监控,发现一辆可疑小货车停放在被盗小货车车头附近,一名黑衣男子下车徒步进入案发现场,在确认车内无人后,随即将车倒退至后车窗与被盗小货车油箱位置,并将一根塑料管插入被盗小货车油箱实施盗窃。继续扩大调查范围,民警发现该男子也是经过“精心准备、费尽心思”,事前驾车到现场踩点寻找目标,随后快速实施盗窃。

综合指挥室在收到现场情况反馈后,迅速指令社区警务队展开摸排走访,并依托天网深入研判。通过天网数据,民警很快摸清了该男子活动轨迹并确定了违法嫌疑人身份,随即展开抓捕工作。

8月25日,违法嫌疑人曾某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在朋友的陪伴之下到洪川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违法行为人曾某(男,39岁,洪雅县中保镇人)于8月23日凌晨驾驶一辆白色小货车带着事先准备的塑料管、铁皮油桶来到城区汇金天地附近实施盗窃,共盗窃汽油10余升左右,价值约100余元,准备用于给自己小货车加油,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警察发现。

到案后,曾某主动赔偿了受害人全部损失。目前,违法行为人曾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洪雅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