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谢!我们去找找被执行人,通知九点到,现在他都没来,电话也不接,怕不是出什么事了。”近日,在珙县法院,刚放下卷宗、接待完当事人的执行法官郑超甩了甩有些发麻的胳膊,叫上书记员顶着烈日出门去了。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3月,申请人徐某在被执行人李某处购买二手汽车一台,在交付10500元车款后,徐某将车开往修理厂修整,发现车况与李某描述有较大差别,于是徐某要求解除车辆买卖合同。经双方协商,李某同意退还 10500 元车款,并于2021年6月向徐某出具欠条一份。后来,徐某多次催促李某退款,但李某迟迟未能归还车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徐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郑超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多次联系沟通,李某承诺于2023年3月1日前将案涉债务履行完毕,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期限到后,李某并未按期履行义务,徐某申请恢复执行。法院约谈李某,其又玩起了“隐身术”,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上午11点,经过执行法官多方寻找联系,李某来到了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希望李某能配合返还车款。李某表面配合,却一直推脱没有工作,无法偿还款项。几经劝告无效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作出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随后便将李某送往拘留所关押。后来执行法官了解到,李某在离异后一个人带着7岁的孩子,之前还能靠着父亲名下两套房产的租金还款,但房子已经半年没有租出去了,现在就靠着八十岁老外婆每月给的500元零用生活。
将李某送拘后,执行法官郑超担心起李某七岁的孩子。虽李某已将孩子送至外婆家,但郑超依然放心不下,决定到李某外婆家看一看。几番周折后,郑超找到了李某外婆家,了解到李某外婆身体虽然还算硬朗,但除了能给孩子做做饭外,已没有更多精力看护孩子。了解到以上情况后,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郑超决定立即提讯李某,若李某能承认错误、及时偿还债务,将酌情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提讯中,李某表示将会及时将房屋租出,自九月起每月至少还款500元,待孩子开学后便去打工,尽快还清欠款。在申请人的同意下,鉴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已起到惩戒作用,无继续拘留的必要,遂决定提前对其解除拘留。此时,距离李某被拘留仅过去24小时。
(吴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