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茜 谢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刘冰玉
被告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向原告某银行贷款2亿元,后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某物流有限公司等9名被告为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逾期还款后,某银行将上述10名被告告上法院。近日,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受理该起案件,经多次调解,多方最终就近2亿元的债务如何分期偿还达成了一致意见。
被告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向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贷款,签订《综合授信合同》后,陆续签订了4份《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共计向原告贷款2亿元。某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某物流有限公司、某君汽车有限公司等3名被告与原告分别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所有财产为被告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某投资置地有限公司、某科技有限公司、某置业有限公司、徐某君、徐某文、伍某军等6名被告与原告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自愿为被告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前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借款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放款,被告某汽车有限公司按约还本付息一段时间后出现逾期,截止2022年11月13日,未偿还的本金为1.78亿元,利息、罚息及复利为174万余元。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于2022年10月18日向前述10名被告宣布案涉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被告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偿还全部本息,其余9名被告履行担保责任。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人员发现,该案诉讼标的巨大、涉案主体较多,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产生极大负面影响。承办人员立刻与诉前跟进该案的调解老师、原被告当事人联系沟通,了解原被告各方实际诉求及前期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于原告银行而言,其并非一定要立刻收回全部本息,但被告借款人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已无法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本付息,其进行诉讼也是保证金融债权安全的必要手段。于被告借款人而言,受疫情影响,其经营周转处于困难状态,暂时无法按期还本付息,希望银行能够宽限其还款时间。于被告各担保公司而言,抵押的财产均为商业用房、仓储房等生产经营资料,如果被司法拍卖,其公司将难以为继,其希望借款合同能够继续履行。基于前述情况,承办人员联合调解老师,与原告银行进行耐心细致地沟通,释法明理,讲解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导向和诉讼风险,最终促成银行愿意将案涉贷款进行还款展期。经过反复多次沟通调解,各方最终就近2亿元的债务如何分期偿还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官说法】
该案承办法官表示,该案诉讼标的近2亿元,涉及当事人主体数量达10个,且多名被告为民营企业。如果处置不当,一方面,可能影响金融机构巨额债权回收;另一方面,可能影响案涉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为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不利因素。承办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借助专业调解力量,通过耐心细致地沟通,最终促成各方关于如何分期偿还银行贷款达成了一致协议,即保障了银行金融债权的安全,又助力了相关民营企业健康持续经营,实现了各方共赢。该案的成功调解,体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