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实施的深化之年。为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落地见效,8月17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印发《四川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方案》,决定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八五”规划和决议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中期评估有哪些重点内容?评估工作如何安排?四川法治报记者为你划重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一次、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决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和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工作大局,按照“八五”规划和决议要求,评估各地各部门落实“八五”普法工作中期开展情况,总结先进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宣传先进典型,大力彰显新时代四川普法新形象,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贯彻落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夯实法治基础。
二、评估组织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司法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有关专家等组成评估组,统筹自查评估、实地评估、公民法治素养测评和第三方评估,并对各地各部门(行业)的“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三、评估对象
对全省21市(州)及相关部门(行业)“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四、评估内容
按照《四川省“八五”普法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指标体系》,重点评估: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三个一百”主题宣讲等为重点内容的“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为代表的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动态管理情况;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开展情况;
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推进落实情况;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及实际效果等。
五、评估安排
自查自评阶段(8月-9月)
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四川省“八五”普法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指标体系》,各地各部门(行业)对本地本部门(行业)“八五”普法中期实施情况进行自评。
省级评估阶段(9月-10月)
1.实地评估
对7个市(州)和7个部门(行业)进行抽查评估,抽查评估结束后,各评估小组分别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地各部门(行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本部门(行业)的实地评估。此外,将同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和第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地抽查复审验收。
2.公民法治素养测评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委托第三方梳理公民法治素养测评试题,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中期评估的评价参考。
3.第三方评估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委托第三方通过选取与法治环境密切相关的指标,对各地“八五”普法以来守法普法工作成效进行随机走访、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提交综合分析报告,作为中期评估的评价参考。
总结整改阶段(10月-11月)
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在综合各地各部门(行业)中期评估情况基础上,形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报告;通过普法提示函反馈相关地方和部门(行业)重点存在问题,并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表扬通报阶段(11月-12月)
启动省级“八五”普法中期先进表扬工作,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