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买水,付款前拧开盖子违法吗?

  
2023-08-11 09:53:33
     

利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郝飞

客人:匆匆走进超市,然后从货架上拿出一瓶饮料,私自拧开后喝了下去。

超市员工:你都还没付款,你咋就在喝饮料了,你这属于盗窃,我们要报警。

客人:我都还没走出去,我又没说不给钱,咋就成了偷东西了哦。我也要报警,你们污蔑我。

法官说法:

广元市利州区法院法官表示,这个问题在法学上是有非常清楚的结论的。超市把饮料摆在货架上,这是属于法律上规定的“邀约”。客人把饮料从货架上拿下来打开,这是用具体的行为进行了“承诺”。这个时候客人和超市之间的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了。喝完再去结账,只是把付款的行为延后而已。通常买东西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是一方先履行义务另一方后付款,在法律上也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比如,在饭店吃饭,吃完再付款也是一样的道理。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