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熊勇
8月8日,眉山中院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邓某犯抢劫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件由眉山中院院长付宝担任审判长,眉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强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庭审。
据了解,2022年11月10日,邓某潜入被害人房间,遇被害人反抗时,用匕首连续捅刺被害人致其死亡,并用打火机将衣物点燃后逃离现场。两日后,邓某被抓获。
庭审现场,经依法审理,被告人邓某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经审委会讨论,检察长列席履行监督职责,当庭判处被告人邓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邓某限制减刑;对被告人邓某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据眉山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检"两长"同堂审案,是眉山法院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一个缩影,也是眉山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通过庭审实质化审理,深化和巩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了法检“两长”在司法一线办案的"头雁"效应,有效推动了庭审规范化建设和审判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