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雁江法院现场调解化解欠款纠纷

  
2023-07-12 19:32:41
     

石雨颖 吴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吴显云

7月12日,记者从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获悉,2022年7月原告四川A公司与被告重庆市B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地为资阳市雁江区,双方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玻璃,原告按照合同约定陆续向被告供货价值73万余的货物,被告仅支付20万货款,尚欠53余万元货款未支付,原告多次催收未果诉至本院。



法官助理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多次联系被告均未果,最后几经周折通过被告的前员工联系上了被告负责人向某,了解到被告对原告供货事实无异议,但并非故意不支付货款,系因被告财务离职后,公司财务相关事宜被搁置,无法确认到底欠了多少款项,故而迟迟未支付。考虑到双方对供货事实无异议,被告态度也较为积极,对尚欠金额只需要双方对账就可以确定下来,但考虑到原告曾多次联系被告请求进行对账均因各种原因未果,再让双方自行核对账目不仅耗时较长且容易耽误最佳调解时机,法官助理提出组织双方现场对账的方案,这样不仅能够尽快确认双方货款金额,还能当即制定可行性调解方案,双方均表示同意,并分别从成都、重庆各自派工作人员到现场配合调解工作。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现场对账,经双方确认被告尚欠原告535711元货款未支付,由于金额较大,被告一次性付清有一定的难度,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原告愿意作出一定让步,同意被告分期支付货款,最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此案从立、收案到最终调解成功,耗时近20天时间,期间虽几经波折,但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编辑:谢梦吟   校对:张晓雨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