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精神,近日,省检察院在德阳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推进会。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疆立出席会议并讲话,德阳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秀华致辞。
会上,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吴华斌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工作成效、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打算。泸州、绵阳、乐山、巴中、德阳5个市级检察院和彭州、通川、旌阳3个基层检察院围绕试点情况、机制建设、数字检察等方面作交流发言。第一届全国行政机关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李晋蓉、能手张肖分享了经验。
会议就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全省行政检察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新要求,充分发挥中国特色检察监督制度的独特优势,全面深化行政检察“诉讼内监督与诉讼外监督并举”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检察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要坚持协同监督原则,树立“有作为、能补位、不越位”理念,尊重其他监督主体职能的有效发挥,与其他监督机制融合贯通,汇聚监督合力。要坚持有限监督原则,避免对行政权和公民权利的过度干预,开展工作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要突出监督重点,侧重于对重点领域损害公益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主动听取行政机关的意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社会治理开展工作;要牢牢把握“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和“督促其纠正”两个关键,坚决防止四面出击介入行政机关正常执法活动查找线索;要依法规范开展监督,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实行“案件化”办理。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形成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市县院党组、检察长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认真研究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上级检察院要加强业务督导和个案指导,促进依法、规范、全面履行好行政检察职能;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统一归口办理、一个窗口对外,落实好备案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