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联合省消防救援总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

  
2023-07-06 11:20:00
     

郑粉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近期,省检察院与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部署开展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依法对消防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监督,精准施策共同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据了解,今年4月以来,省检察院调研组对全省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涉火案件开展实地调研后,针对反映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特别是火灾事故多发高发原因,经该院第二检察部与省消防救援部门进行多次座谈会商,决定联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各级检察机关、消防救援机构通过依法能动履职,相互协作,有效推进系统施治、溯源治理,积极探索推动全省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据悉,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化工企业、仓储物流等高风险场所和老旧城区、生产经营租住的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电动自行车、电气焊、基层消防管理和公共基础消防设施等重点领域,通过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信息共享、线索互移、联合督办等形式协同发力,监督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落实情况。

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消防救援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联席会议,建立“检消”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互聘消防安全宣导员、法治宣讲员,开展交叉培训、同堂培训。下一步,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法律七进”等活动,以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全省消防安全,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王硼   校对:张晓雨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