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50至1000元!内江出台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办法

  
2023-07-04 11:34:5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余力

7月3日,记者从内江市应急管理局获悉,该局联合公安、林业、生态环境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内江市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

《办法(试行)》首次将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以外区域焚烧垃圾、农作物秸秆和开荒烧荒等违规野外用火纳入举报范围,适用于内江市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的举报。有奖举报条件为举报人不是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举办奖励对象须实名举报,举报线索尚未被处理;举报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经查证属实的。

“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每次给予举报者50~1000元不等的奖励。”内江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试行)》的印发,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精神,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防灭火工作,进一步约束管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持续平稳。

该负责人提醒,《办法(试行)》规定,同一举报线索,奖励最先举报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虚报骗取奖金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奖励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发生地具体负责;举报电话为12119、119、110。”该负责人表示,《办法(试行)》的推行将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形成震慑,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编辑:王硼   校对:张晓雨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