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个别驾驶人认为“只是闯这一小段,就不用等待直接省时间了!”
“平常我都是这样行驶,也没发生过事故!”……
6月30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图一时便利、因一时侥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法行驶,结果,事故就发生了,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据介绍,6月18日17时许,袁某某驾驶川A5****9号两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广安市广安区朝阳大道学府路口左转弯时,因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与刘某驾驶的川X****8号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事故民警认定:袁某某未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广安交警提示:通过路口务必减速慢行,闯红灯、抢黄灯同样危险,“抢”来祸端、“让”出平安。广安交警提醒您,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红灯可以再等,生命不能重来,无论是非机动车还是行人,请一定不要闯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