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6月16日下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司法协作协议》,明确将围绕依法严惩涉川藏铁路建设刑事犯罪、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标志着把推进川藏铁路这一世纪工程建设司法保障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江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与西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次登签署合作协议。川藏铁路西藏领导小组办公室、西藏铁路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仪式并致辞。
双方签署的协作框架协议共10条,明确将围绕依法严惩涉川藏铁路建设刑事犯罪、高效化解涉川藏铁路建设民事纠纷、稳妥审理涉川藏铁路建设行政纠纷、加强川藏铁路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高效执行涉川藏铁路建设重点工程案件、加强川藏铁路建设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深化诉源治理协作、加强诉讼服务协作、积极参与川藏铁路沿线社会治理、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开展多形式法治宣传等开展深度合作。
刘江在致辞中强调,协议的签订必将进一步深化两地法院司法协作,为川藏铁路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推动两地法院携手新时代、护航新征程。两地法院要以此为契机,在审判执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把司法协作拓展到更多更广领域,为川藏两省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王树江、次登分别作了致辞。王树江指出,川藏铁路联结了汉族、藏族、彝族等多个民族,既是货物贸易和人员往来的高速通道,更是川藏两地人民的情感纽带,对推动西部地区特别是川藏两省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服务保障好川藏铁路建设是两地法院的共同职责和神圣使命。两地法院将保持团结合作、同心同行、攻坚克难的战略定力,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合作,织密织牢司法保护网,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形成强大跨省域司法保障合力。
签约仪式上,雅安、甘孜、昌都、林芝中院负责同志围绕服务保障川藏铁路建设,加强川藏两地司法协作作了表态发言。签约仪式结束后,两地法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围绕贯彻落实协议,服务保障把川藏铁路建成精品工程、安全工程、绿色工程、创新工程、廉洁工程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座谈。
签约仪式前,刘江还与四川高院调研组一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