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法院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伴随着清脆响亮的法槌声,在百余名师生的见证下,一场庄严的公开庭审活动拉开帷幕。近日,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走进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审理两起与电信诈骗关联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某、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将被用于接收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接收电信诈骗资金,并通过柜台或ATM取现的方式将钱取出交给上家。唐某为获取介绍费,还介绍他人给电诈分子供卡。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唐某获刑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徐某获刑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整个庭审环节严肃有序,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中,各方充分表达意见,证明和反驳主张。
庭审结束后,船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罗浩以案释法,向同学们介绍了常见的电诈手段,提醒师生提高防骗意识、谨慎交友、远离犯罪,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旁听深刻感受到了庭审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正义,对电信诈骗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将在今后提升防范意识,警惕电诈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