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航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为持续深化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问题整治,6月20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广安市发布关于6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通报。
广安区水务局水利规划与建设管理股原负责人兰光波醉驾问题。2019年9月12日下午,兰光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11月16日晚,兰光波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61mg/100ml。2022年12月,兰光波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期5个月执行,并处罚金7000元。2022年12月,兰光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3年1月,兰光波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桥监管所原负责人伍黎明醉驾问题。2016年10月5日中午,伍黎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6月8日下午,伍黎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75mg/100ml。2023年3月,伍黎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3年3月,伍黎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3年5月,伍黎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广安区恒升镇小学总务处原主任刘古雄酒驾肇事问题。2016年7月5日下午,刘古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3月3日晚,刘古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他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刘古雄电话联系他人为其冒名顶替,本人逃离事故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7mg/100ml。2022年10月,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刘古雄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10月,刘古雄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广安区司法局调解员杨盛谷酒驾问题。2021年6月15日下午,杨盛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3月4日下午,杨盛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8mg/100ml。2022年6月,杨盛谷受到行政拘留二日、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2022年8月,杨盛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安区协兴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谈世林酒驾问题。2022年7月4日晚,谈世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0mg/100ml。2022年7月,谈世林受到罚款17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行政处罚。2022年9月,谈世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安区石笋镇伏龙社区党委书记、主任彭建酒驾问题。2014年11月27日晚,彭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3年2月2日晚,彭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2mg/100ml。2023年3月,彭建受到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处罚。2023年4月,彭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安市交警带来了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处理表,一起算算酒驾、醉驾要付出的代价……
喝多少酒算酒驾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