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物品交易有风险 小心“捡漏”不成反被骗

  
2023-06-19 11:47:32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一多

“618”年中大促狂潮席卷而来,不仅购物平台越发火爆,连二手交易平台也掀起热潮。但二手交易须谨慎,当心“闲鱼”捡漏不成,反被骗成“咸鱼”!近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购物型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用线下交易作为幌子,收走货款带走商品,并作案两次,最终获刑有期徒刑六个月。

案情简介

受害人杨女士在“闲鱼”平台上看到邱某发布的出售二手手机信息后,通过平台与邱某取得联系,双方约定线下见面进行交易。二人见面后,杨女士向邱某支付购机款4500元,邱某将手机交给杨女士。随后,邱某谎称该手机上还有网贷未归还,需要拿给其在附近超市的父亲进行人脸识别才能处理,杨女士信以为真,将手机交于邱某。邱某拿到手机后,从超市后门逃离。

两个月后,邱某再次通过“转转”二手交易平台,以上述同样方式骗取被害人唐女士所支付的4300元购机款。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说法

本案属于典型的网络购物型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虚假的商品买卖信息,一旦消费者与其联系,便“另起炉灶”,要求消费者线下支付或者绕过平台进行交易,导致平台方无法对其进行约束、管理,消费者即使发现上当也难以通过平台维权。

编辑:夏修露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