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我喝了酒不能开车,找个代驾吧。”
“你才喝那么点酒,没事。我坐副驾驶,我的车,出了问题我负责。”
“可是酒驾是违法的,抓到要判刑。”
“哪里那么容易抓到,你到底开不开?”
副驾驶是一个特殊的位置,坐副驾驶的身份也比较特殊,比如领导、老婆、女朋友、亲人、闺蜜、哥们等等。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人虽然不是驾驶员,但是在某种条件下却能控制方向盘。
5月17日,记者从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获悉,广安区检察院起诉的一起危险驾驶案的共同被告人,经广安区法院开庭审理,对其作出有罪判决,这是广安区首例起诉车主为危险驾驶罪共犯的案件。
酒后耍权威 牵连他人也害己
黄某与胡某系某公司同一部门员工,黄某系该部门的管理人员。
2023年3月22日晚,黄某与胡某在武胜县某乡镇聚会吃饭时饮酒,饭局结束后,黄某在明知胡某饮酒的情况下,利用管理职权要求胡某驾驶自己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并在胡某提出请代驾时,黄某未予理睬,依旧要求胡某驾机动车上高速送其回家。
胡某碍于黄某是领导的原因,在明知自己饮酒的情况下,依然驾驶机动车行驶。
当晚23时左右,胡某驾驶的车辆驶出广安东站时,被高速公路公安机关要求酒精查验,经鉴定,胡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08mg/100ml,两人当场被广安公安机关控制。
法律非儿戏 共犯认定悔恨晚
广安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某虽然没有开车,却在明知胡某喝酒后,仍然将车辆交由其驾驶,并要求胡某上高速公路行驶,其社会危险性较大,黄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今年4月24日,广安区检察院依法向广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月8日,经法庭公开审理,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黄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律是底线 协助驾驶护平安
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说,以下三类情况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一是车辆所有人明知他人喝酒,将自己的车辆出借给醉酒驾驶员驾驶的。
二是在饮酒过程中,明知他人作为驾驶员必须驾车,仍极力劝酒或者胁迫、刺激驾驶人员饮酒,并在其饮酒后放任其醉驾的。三是车辆所有人明知他人饮酒,教唆、胁迫或者命令他人驾驶机动车的。此外,危险驾驶罪还有多种情形,比如追逐竞驶等,这些情形均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副驾驶”在英文中表述为“shotgun seat”,有保护沿途驾驶安全的意思。坐在副驾驶上的不管是领导还是亲朋好友,都应该严守法律的底线,协助驾驶员安全驾驶。
明知他人作为驾驶员必须驾车,仍极力劝酒或者胁迫、刺激驾驶人员饮酒,并在其饮酒后放任其醉驾,可能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云海告诉记者,醉驾除需依法承担上述刑事责任外,酒驾和醉驾还需承担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而对于广大中共党员而言,酒驾和醉驾,除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外,还会因此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饮酒会导致人的视角变窄、判断失准、反应迟钝,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酒后开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多为重、特大事故,人员伤亡率高,事故现场触目惊心。酒后驾车作为马路上第一大“杀手”,已经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何况醉驾已入刑,劝君切莫心存侥幸。
醉酒驾驶以及危险驾驶在我国甚至是全世界都是非常严禁的。那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醉酒驾驶危险驾驶罪的相关内容的呢?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