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棕贤
近日,记者从荥经县法院获悉,荥经县法院通过拘留被执行人的方式,执结一起涉案金额达13万余元的拖欠租金案。
执行法官向冯某宣读拘留决定书和送交拘留
2020年1月,申请执行人某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冯某签订《融资租赁与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冯某通过融资租赁方式从某租赁有限公司融资购买奔驰牌轿车一辆,冯某将上述车辆抵押给某租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自2021年11月9日起,开始拖欠租金,经催收未果后,某租赁有限公司诉至荥经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某租赁有限公司与冯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履行期届满后,冯某仅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对余款依旧未按时履行义务,某租赁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2月,执行法官依法向冯某发出执行通知,同时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冯某名下的该奔驰轿车,责令其限期交付该车,并向其释明拒不交付的法律后果。然而,冯某不仅未在指定期间内交付车辆,且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5月8日荥经法院执行法官将冯某从家里传唤到法院,要求冯某配合法院执行案件,冯某称奔驰牌小轿车被其他债权人“扣押”,无法将车辆移交法院,同时,又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荥经法院遂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冯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
冯某被拘留后,冯某家属主动与某租赁有限公司联系进行协商,冯某家属在5月10日代其支付了某租赁有限公司欠款135213.61元,同时,某租赁有限公司自愿对余款放弃追偿。鉴于冯某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并认识到其行为的错误,荥经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冯某的司法拘留。至此,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未按法院通知交出车辆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
如被执行人未按期移交车辆,又未书面报告或者虚假报告无法移交理由的,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