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躺平”赚钱的方式,很“刑”!

  
2023-05-10 18:31:09
     

杨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装个“GOIP”,打开电源,接通网络,躺在家中就日入数百元,这样的“躺平”工作,你心动吗?如果你“心动”且“行动”了,那么等待你的只能是“刑动”。

5月10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明知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架设“GOIP”设备是违法行为而依然为之,1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3月,广安市反诈中心在梳理近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多个架设“GOIP”设备的团伙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通讯支撑。随后,广安市反诈中心统筹广安区、邻水县、岳池县等刑侦部门,分别对线索进行研判。

经缜密侦查,循线追踪,办案民警分别在广安、内江、重庆等地成功端掉5个“GOIP”电信诈骗窝点,共抓获17名犯罪嫌疑人,收缴GOIP设备4套、手机21部、电话卡32张、电脑2台、转接线10根等作案设备。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明知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架设“GOIP”设备是违法行为,但他们为了能“轻松躺平赚钱”,选择了侥幸,从而铤而走险。

目前,1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GOIP设备是什么:

GOIP设备是网络通信的一种硬件设备,外观与我们常见的路由器相似。它支持手机卡接入,能将传统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一台设备可供上百张手机SIM卡同时运作,还可远程控制异地的SIM卡和GOIP设备拨打电话、收发短信,实现了人与SIM卡的分离,达到隐藏身份、逃避打击的目的。

同时,GOIP设备还可以虚拟拨号,让“00+”等开头的诈骗电话切换为国内手机号码,让受害人防不胜防。公安机关对其反制拦截和信号溯源难度极大,因此越来越多地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诈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公民将自己名下的电话卡、银行卡以出租、出借或者出卖等形式交给他人使用,被犯罪分子非法使用,支付结算达到一定数额的,这种行为就有可能构成“帮信”罪。

警方提示:

自己的卡自己用,别给骗子当帮凶!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当有人向你收购手机卡、银行卡、社交网络账号或让你为其架设“GOIP”“VOIP”设备时,大家切勿贪图利益,以身试法。如果你在生活中发现有人使用GOIP、VOIP设备,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