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逃避执行?射洪法院“执行110”迅速出击……

  
2023-05-09 18:03:50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见过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来履行义务的,也见过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被强制执行的,但是这次射洪法院执行干警却和人在外地的被执行人来了个茶楼“偶遇”……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王某某与朱某达成了合伙开发某工程的协议,随后王某某按照协议将投资款20万元交给朱某后,因工程迟迟未开工,王某某即向朱某提出了解除协议、返还投资款的要求。

朱某以自身利益受损为由拒绝了王某某的要求,遂王某某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了法庭。

执行经过

射洪法院在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了解除双方的合伙协议,要求朱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王某某返还投资款20万元及利息的判决。判决生效后,朱某却未主动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到了强制执行程序。

在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传唤朱某到庭,但朱某均以疫情、人在外地为由拒不到庭,案件一时进入了“死胡同”。直到2023年5月6日中午,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向“执行110”打来举报电话,声称在成都市某茶楼找到了朱某,请求出警。


▲执行干警来到茶楼将朱某控制

执行结果

经请示后,执行干警一行4人顾不得吃饭即马不停蹄的奔赴成都。成功控制朱某后,依法传唤至射洪法院。


▲朱某被传唤至射洪法院

朱某到案后,还在为未履行法律义务而辩解,执行干警向其讲明道理及利害关系,在法律的威慑下,朱某主动联系其亲属,并很快将全部案款208000元向王某某支付完毕。


▲朱某向王某某支付案款

王某某也在微信中向执行干警表示已收到朱某转付的投资款,和对执行干警的感谢。鉴于朱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朱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缴纳罚款。


▲朱某缴纳罚款

后记

案件结束时,已然华灯初上。虽说执行路上,执行干警们经常风餐露宿,饥一顿饱一顿,但是当申请执行人一句发自内心的“谢谢”,这种艰辛也就随风而去了。

执行永远在路上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任重道远射洪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用足用活用好各类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编辑:徐雯夏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