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郭建民
“张某某,你因持刀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行政拘留10日,行政拘留执行完毕。现因你涉嫌盗窃罪,我们将对你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办案民警对刚走出拘留所大门的张某某说。张某某从违法行为人到犯罪嫌疑人,仅用了1分钟。
2023年4月24日下午,张某某在邻居家喝酒之后,前往其舅妈程某某家借钱,被拒后离开。随后持刀返回舅妈家将门口栓门绳索用刀割断后进入又被程某某骂走。程某某害怕张某某再来找麻烦,将此事告知女儿但某某和女婿王某某,但某某和王某某随即到张某某家中,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矛盾冲突,被周围群众劝开,但、王二人骑车离开时,张某某持刀追逐未果后张某某再次窜至其舅妈家中,持刀并对进行口头威胁。村民见张某某欲持刀伤人拨打了110报警,张某某见状逃离现场。
4月25日凌晨,还在睡梦中的张某某被荣县公安局长山派出所民警抓获,民警同时在其家中发现两辆疑似被盗摩托车。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供述了自己三次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
2022年8月,张某某潜入同村的黄某某家中,盗走清油、猪油、菜刀、大米、背篓等物品,总价1000余元;2023年4月中旬,在长山镇团结街和长山镇小学后门处先后盗窃2辆摩托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