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4月25日,2023年四川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大会在成都举行。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川省总工会决定,授予50个先进集体“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称号,授予80名先进个人“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命名80个班组“四川省工人先锋号”称号。其中,四川检察机关2个集体荣获五一劳动表彰。
“四川省工人先锋号”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及相关法律监督工作。近年来,该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扫黑除恶、长江禁渔、扫黄打非、根治欠薪等决策部署,高质量完成牵头工作任务20余项,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绩效评价中排名第一,办理的“5.09”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等13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例,各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发言或被宣传推广30余件次。部门先后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达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达州市工人先锋号”等称号,被达州市委市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部门干警获得“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等市级以上表彰17人次。
“四川省工人先锋号”丹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丹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忠诚履职担当,有力维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办理全市首例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快速化解一起长达5年的劳资纠纷,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活垃圾乱堆放问题,工作经验被《检察日报》等刊载。能动履职,积极举办、参与各类业务竞赛,部门干警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2022年,该部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集体。《检察机关支持王小某起诉案》被评为“眉山市第二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