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翠屏法院:“执破直通”解决破产企业“执行不能”

  
2023-04-22 16:58:03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运用执行法官加入破产审判团队办案的“执破直通”机制,审结宜宾市某公司宣告破产案件,依法有效解决破产企业“执行不能”。

宜宾市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509.8万元,主营范围为建筑材料、建辅材料、玻璃加工、铝合金材料、塑钢材料等。因经营管理不善,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被申请破产清算。2022年11月11日,法院裁定受理宜宾市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管理人。因执行法官对该公司的案件情况较为了解,该院运用执行法官加入破产审判团队的“执破直通”机制审理本案。

法院审理发现,宜宾市某公司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财产状况明晰,要求管理人同步开展接管、财产调查审计、债权申报审查等工作。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经核查债权无异议,当庭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数额;对财产管理、变价等事项,一并表决通过。2023年4月14日,法院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裁定宣告宜宾市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近年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针对工作堵点、难点和风险点,联合翠屏区政府制定《宜宾市翠屏区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出台《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破产案件援助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证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推出执行110、执转破、执破直通、集中拍卖等多项执行新举措、新机制,让涉企案件执行、破产案件审理、执行财产处置时间更短、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

(邓以涛)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