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雅县公安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聚焦民生,严厉打击“盗抢骗”等侵财类违法犯罪行为,用“快侦快破”回应群众期盼。4月9日至13日,洪雅城区接连发生“拉车门”方式的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熟练、波及面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洪雅县公安局诸警协作通过缜密侦查,破获系列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抓获嫌疑人2名。
“就睡了一觉,车头的手机跟烟就不见了!太猖狂了。”
“我们小区都发生了一起,必须严惩。”
2023年4月9日,洪川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停在路边车内的手机及香烟等贵重物品被盗。
接到报案后,洪雅县公安局立即启动“情指行”一体化合成作战机制,刑侦大队、刑事技术、情指中心等部门与合成作战中心同步上案,全力侦破此案。
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和案件侦查工作,发现被盗车辆外观均完好,车窗、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民警判断嫌疑人很可能是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
通过摸排走访及调取案发周边监控视频,民警在视频中发现了一个“鬼魅”身影,只见凌晨时分,一名黑衣男子来到洪川镇青云街某小区附近停下,沿着道路两旁停放的车辆逐一拉拽车门。在侦查中,民警还发现,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较强,作案全程戴帽子、口罩、手套并且故意躲避监控。
为尽快破案,民警调整侦破思路,扩大侦查范围,经过锲而不舍的缜密侦查,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在洪雅县城内的落脚点。经进一步深入调查和研判,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李某(男,20岁,洪雅中山人)。
“犯罪嫌疑人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且行踪不定。” 锁定犯罪嫌疑人后,民警一时难觅其踪迹,线索中断。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猎人的手心,4月11日,经过连续两天的蹲守,办案民警在洪雅县城某小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一举抓获。
经讯问,李某对其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李某由于父母双亡,家境窘迫,加上自己好吃懒做,不愿打工吃苦,因此采取“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财物,以供自己吃喝花销。
无独有偶,4月13日,洪雅公安在县财政局附近将另一名涉嫌盗窃车内财物的周某(男,34岁,云南水富人)抓获,据周某交待,其准备由宜宾自驾前往西安,由于平日就习惯顺手牵羊、小偷小摸,行驶至洪雅休息之时,便以同样“拉车门”方式盗窃附近车辆,自以为天衣无缝,没想到当日即被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已被洪雅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或安防措施齐备的监控范围之内;不要把车辆当成“保险箱”,将烟酒、现金等贵重物品随意放置在车内,给窃贼创造可乘之机;在使用电子遥控钥匙锁车门时,一定要检查车门是否真正锁上,养成“拉车门”检查的习惯,避免车内财物被盗。
巫恩萍 徐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