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实施细则》,以“2023政法工作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会同县委组织部出台《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基层政法工作的10条措施》,强化党管政法政治方向,全力支持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基层政法力量,深化平安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措施1 坚持政治引领
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强化政治引领,在安岳县委政法委指导和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领导下履职尽责,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措施2 聚焦主责主业
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政法工作上,原则上不得承担与主责主业无关的其他工作。
措施3 强化请示报告
涉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重要工作,“两所一庭”应及时向辖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请示报告。
措施4 建立列席制度
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召开党委(党工委)会议、专题工作会议,涉及政法工作相关议题时,“两所一庭”主要负责人要列席会议,参与研究政法重大事项。
措施5 定期会商研判
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召集“两所一庭”主要负责人,每月召开政法工作例会,分析研判辖区政法重点工作,参与研究重大问题。上级安排的政法重点工作或重大矛盾应及时研究。
措施6 推行年度述职
“两所一庭”主要负责人每年年末要向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措施7 加快阵地建设
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规范建设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开展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一站式”服务,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预防违法犯罪。
措施8 统筹政法力量
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要统筹基层“两所一庭”力量,协调推进维护社会稳定、禁毒、反诈、化解矛盾等政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措施9 充分征求意见
县级政法部门对“两所一庭”的考核评定,应征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调整和选拔任用“两所一庭”干部考察时,应当征求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的意见和建议。
措施10 加强督查指导
安岳县委政法委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督促依法履职。县级政法部门要对“两所一庭”支持配合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依法依规履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