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一网通办”政务服务能力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四川省公安厅结合四川工作实际,制定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联办工作方案,推动实现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
01
总体目标
在已有线上业务办理渠道的基础上,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大数据中心提供的电子证照共享及查询服务,建设全省统一的“公民身后一件事”应用,实现业务事项“减环节”“减材料”,群众办件“减时限”“减跑动”的目标。
02
服务范围
为已死亡的川内户籍居民,办理户口注销、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遗属待遇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注销驾驶证等“公民身后一件事”业务。
03
线上办理流程
(一)业务材料准备
已死亡的我省户籍居民,由死者家属准备相关业务材料发起业务申请。申请人无需提交继承公证书等法律文书,实行承诺制。
1
办理死亡证明
在省内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死亡的我省户籍居民,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我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的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除外),需要开具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依据相关公安部门调查和检验鉴定结果出具《非正常死亡证明》。
2
办理火化证明
在省内殡仪馆火化遗体的,由殡葬机构对遗体进行火化,并出具《遗体火化证明》。
(二)线上业务申请
1
用户登录
申请人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进入“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窗口,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具体业务办理事项(其中户口注销为必选项),阅读办事指南,按照业务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
信息填报
根据业务要求线上填写《“公民身后一件事”申请表》、《“公民身后一件事”承诺函》,并上传材料。
(三)业务办理
1
办理户口注销
身份认证通过后,省政务服务平台将相关材料推送至“公安微户政”系统。公安民警登陆“公安微户政”管理平台,对群众提交的业务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系统自动向申请人推送消息,通知申请人将相关材料邮寄办理(邮寄办理:申请人选择微户政双向邮寄服务,填写寄件、收件信息并支付邮费,将居民户口簿、死者身份证、死亡证明等材料寄送至公安机关受理点)。预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的原因、应补交的材料、办理流程等,并结束业务办理。
申请人选择邮寄服务,公安微户政系统将业务信息及电子材料推送至公安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提示受理地公安机关签收办理。受理地公安机关民警在收到邮寄材料后,在下1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工作。审核通过的,民警完成业务办理,打印《死亡注销证明》,将《死亡注销证明》、加盖户口注销章的居民户口簿通过邮政邮寄至申请人,缴销死者居民身份证;全户人员死亡的,还应当缴销居民户口簿。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通过的原因,结束业务办理。
相关部门依据申请人申请业务事项,申请获取公安机关居民户口簿电子凭证等信息用于业务受理。
2
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申请人为已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已死亡亲属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群众提交的《“公民身后一件事”申请表》、《“公民身后一件事”承诺函》、《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开展业务受理和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该业务,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3
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
人社部门收到公安部门推送的居民户口注销信息后,在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中比对该人员参保情况,如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根据《“公民身后一件事”申请表》中填报的继承人开户银行户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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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属待遇申领
人社部门收到公安部门推送的居民户口注销信息后,在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信息系统中比对该人员参保情况,如原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根据《“公民身后一件事”申请表》《“公民身后一件事”承诺函》中填报的遗属待遇领取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情况,以及遗属待遇领取人开户银行户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上传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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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收到平台推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业务办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该项业务,并将结果反馈至一体化平台。
6
办理注销驾驶证
公安交管部门收到推送的居民户口簿电子凭证后,在相关系统录入注销信息,打印并收存《注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决定书》和居民户口簿电子凭证复印件。
(四)业务信息反馈
各部门向省政务服务平台反馈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供申请人或相关部门查询,实现一体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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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到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申请办理“公民身后一件事”,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引导申请人填写《“公民身后一件事”申请表》(附件3)、《“公民身后一件事”承诺函》(附件4),并提交所需材料(附件5)。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收到材料后,将材料流转至政务服务中心(含分中心)公安部门办理户口注销业务。公安部门办理后,再依申请人需办理的业务情况,办理相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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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效
“减时限”,通过线上线下“一口受理”,减少群众等待时间;“减材料”,通过多部门证照共享,减少群众提交材料;“减环节”,通过跨部门业务协同,减少群众业务办理环节;“减跑动”,通过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减少群众跑动次数。
来源:泸州掌上户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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