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紧抓实“质量建设深化年”“作风素能促进年”建设,不断提升公诉人出庭能力,3月31日,遂宁市安居区检察院邀请遂宁市检察院领导及各县市区院业务骨干,观摩评议安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向某某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一案庭审。安居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龙作为公诉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遂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邦勇,第三检察部主任苏钰程到庭观摩并作出指导评议。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案件事实,讯问针对有力、举证详略得当、质证条理清晰、论证充分得体,就定罪和量刑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做到了释法说理同步,法制教育有效。
庭审后,观摩庭审的全体人员对庭审情况进行了认真评议,既指出了值得学习借鉴的优点亮点,也指出了需要加以改进的不足之处。同时,结合此次观摩庭,观摩人员深入探讨研究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意见建议。
最后,遂宁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邦勇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及安居区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予以充分肯定。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持续推进庭审观摩评议常态化,切实发挥观摩庭积累公诉实战经验、提升出庭履职能力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观摩庭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指标的引导意义;要更加注重检察官专业能力建设,加强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业务骨干示范引导作用,取长补短,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检察官专业素养和能力,坚定不移培养更多优秀公诉人;要持续抓实抓优各项刑检业务,各县市区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以“理论调研提升年、项目保障突破年、质量建设深化年、作风素能促进年”为抓手,不断加强作风素能建设,深化理论调研,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奋力推进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安居检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