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涉群体合同纠纷案 调解成功

  
2023-04-06 19:55:13
     

宋梅 吴杰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吴显云

4月6日,记者在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成功调解处理了一起涉群体要求支付运输费的合同纠纷。

从2019年起至2021年期间,原告相关人员即为被告运输工地渣土,双方无合同、未结算、涉及工地多、帐目多,原告也未提交对帐及付款的相关证据,审理过程中,承办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面对乱如麻、毫无头绪的案件事实,从中抽丝剥茧,本着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耐心地组织双方当事人回忆事实经过,核对每一笔帐目,在长达两个半小时的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承诺将分期向原告支付欠款近4万元。

法官提醒,在实践中,当事人或因不懂法、或碍于情面,在履行民事义务前未签订书面合同,履行民事活动过程中也未取证留痕,导致发生纠纷后因证据不足导致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难以一致,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所以法官建议合同相对方要有证据意识,在参与民事活动中注意形成有效并易于保存的书面证据,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