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周夕又
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委托其代理人将一面写有“高效执行 便捷亲民 恪守正义 维护公平”的锦旗及一封感谢信送到金牛区法院执行局,为法院高效执行点赞!
历时四年
终得胜诉判决
王某与刘某、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历长达4年的审理,最终于2022年12月13日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刘某、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453582.62元。因刘某、陈某未在法定期限内自动履行,王某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提高执行效率,2023年3月8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该案指定本院执行。
耗时半月
兑现胜诉权益
今年3月13日,本院正式立案后,依据“三分段三并行”的办案模式,多措并举,快速有力推进各项执行措施——前期事务组第一时间冻结了刘某、陈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外勤事务组同步启动了对刘某、陈某名下的房屋、车辆、股权等财产的查封,现场勘验组则在收到派单后,及时开展了财产处置前的现场查勘。
3月16日,前期事务组启动首次传唤程序,要求刘某、陈某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判决内容,并要求其在3月20日上午9时前来申报财产、接受问询。
3月20日,刘某及其代理人前来本院执行局进行了财产申报并签收了《责令交出财物通知书》等文书,称目前确实存在经营困难,无法履行。
该案承办法官刘洋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果断明确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内容,上交文书指定的财物,自动腾空案涉房屋,否则法院将采取下一步强制措施,包括不限于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等。摄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当场表示愿意马上筹钱,自动履行。
3月23日,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确认案款金额并于次日将全部案款转至本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自2022年6月以来,金牛区法院以深化执行“一体化”改革为抓手,严格落实“三分三统”“三区六化”核心要求,严格“分段分权”,紧紧“盯住财产”,聚焦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核心诉求,尽快更多兑现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拿到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