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猪”变“本地猪” 检察机关依法出庭公诉

  
2023-03-31 16:09:00
     

张樱子 吴杰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吴显云

今(31)日,记者在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案在雁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派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并组织庭审观摩,现场邀请了雁江区农业农村局具有生猪检疫职责的干部职工旁听庭审。


图为:生猪检疫职责的干部职工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江某某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担任雁江区迎接镇畜牧兽医站官方兽医期间,违反国家动物检疫相关规定,在未经检疫情况下,通过虚构生猪产地、生猪耳标号等信息,伪造检疫结果,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违规收取好处费,导致非洲猪瘟管控期间禁止调运的外省生猪流入本地市场。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运用多媒体分组进行了详细直观的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就犯罪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有力驳斥了被告人江某某的不合理辩解,逐一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并从如何廉洁履行动植物检疫行业的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方面开展了法庭教育。

公诉人指出,官方兽医依法开展工作,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应遵循相关执法规范和义务,更不能在工作中利用职权牟取私利。开具虚假的检疫合格证明从源头上增加了食用猪肉的安全隐患,将管控地区的生猪偷运至本地,极有可能造成猪瘟疫情的扩散,引起社会恐慌,危害群众生命健康。被告人江某某最后当庭认罪并深刻忏悔。

庭审后,参与旁听的人员表示,此次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是“以案释法”的重要一课,对大家严格依法、廉洁履行工作职责具有非常重要的警示作用。面对诱惑,大家应心存敬畏之心,坚守廉洁底线,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当好人民群众和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编辑:王硼   校对:曾燕   审核:代建军